略论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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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会宗,白平则.略论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模式[J].当代教育论坛,2006(9):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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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会宗 白平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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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等师范院校纷纷根据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相继设立非师范专业如法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文秘、新闻编辑等。与此同时,成人教育也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新专业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高校扩招之前这些新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扩招之后,有些新专业,如法学,尽管热度不减,但就业形势日趋严峻。2004年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规定就业率不足30%的专业要停办。面临着停办的威胁,高等师范院校的非师范专业应当如何应对挑战,办出自己的特色,如何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都将是急需深入研究的课题,有鉴于此,本文拟对高等师范院校法学专业的目标定位与发展模式予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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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师范院校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办学自主权 非师范专业 人才需求量 人才培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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