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赋予家长解雇校长的权利 |
| |
引用本文: | 袁婷婷.英国:赋予家长解雇校长的权利[J].比较教育研究,2005,26(7):92-93. |
| |
作者姓名: | 袁婷婷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英国《独立报》网站(www.Independent.co.uk)2005年4月11日报道,在布莱尔首相这周的“人民权利”宣言中,家长又拥有了新的权利,对于办学失败的学校,他们有资格要求校长下台,即向教育大臣们呼吁更替失败学校的管理层。这个运动其实也是为了获得中产阶级更多的投票,失败学校的学生家长还将能够向大臣请愿,要求向教育极为匮乏的地区增建学院,至今这样的城市学院已有200所。不过,对于用增建学院的办法更替办学失败的综合学校,
|
关 键 词: | 校长 英国 解雇 2005年 《独立报》 人民权利 资格要求 中产阶级 学生家长 城市学院 综合学校 失败 布莱尔 管理层 办学 更替 大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