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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刑犯的产生
引用本文:李楠.一个死刑犯的产生[J].中国新闻周刊,2002(21).
作者姓名:李楠
摘    要:26岁的陕西青年董伟,在死刑执行倒计时4分钟的时候,被一种没有及时启动却阴差阳错而启动的制度——死刑复核制度——从死亡的边缘拉回。 董伟是否能最终保有自己的生命,还要等法律按照程序和事实给出裁决。但如果4月29日他就失去生命,就无法引起国人对于一种制度的检讨。 这种制度就是死刑制度。 中国是保留死刑制度的大国之一。保留死刑,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公民的需要。但,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制度在审判和复核上,曾经出现问题,曾经制造过冤魂。 最根本的是,中国现在的死刑太多。罪名从28种增加到73种,思想在依法和“从重从严从快”间摇摆,但也没有制止犯罪的增加。 我们不主张现在就放弃死刑。我们主张尽可能地尊重人的生命的权力。 “谨慎是一种美德。” 当我们今天讨论中国的死刑制度的时候,18世纪英国政治理论家柏克的话,听来有点让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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