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的保护和合理的发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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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钟健.龙骨的保护和合理的发掘[J].科学大众,19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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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钟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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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 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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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部分脊椎动物的化石,长期以来被当作“龙骨”,成为医药中的珍品。所谓“龙骨”,其实既不是什么我国传说上所说的三灵(龙、凤和麒麟)之一的骨胳,也不是古生物学上、地史上中生代繁盛一时的恐龙或者其他灭亡了的爬行动物的遗物,它乃是地史上的第三纪、特别是第三纪后期(地史上的上新统)哺乳动物的骨胳。最常见的有:灭亡了的象、犀牛、三趾马、鹿、长颈鹿等的化石。因为代表这些动物最特殊的动物是三趾马,所以又叫做三趾马动物群。这些动物群的遗迹在我国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分布很多,一般存在于红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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