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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引用本文:宋光.家庭教育要有所为,有所不为[J].中小学管理,1999(10).
作者姓名:宋光
作者单位:江西萍乡三中
摘    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原则,它要求家长知道自己的教子任务,正确地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多做一些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又力所能及的事,少忙一些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古人言:“育善在家,发智在师。”就家庭教育来说,这种界定仍然有着现实意义。当然,家长们还应站在时代发展角度来认识“育善”的重要性:子女将面对的社会是竞争激烈、优胜劣汰的社会。分数固然重要,可是比分数重要的是知识和能力,比知识和能力重要的是人格与品德。因此,要想教子成功,就必须在“育善”方面有所为,在“发智”方面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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