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早期县域内划分“本埠”和“外埠”邮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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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铁旦.新中国早期县域内划分“本埠”和“外埠”邮资[J].上海集邮,2014(11):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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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铁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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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拙文《亦从"江苏上海县三林塘"邮戳谈起》(参见140736)提到,1958年起,上海市郊县与市区的通信有"本埠"和"外埠"两种资费标准。其实,从1950年7月1日始,国内各地寄递邮件就分"本埠"、"外埠"两种资费标准,延续至今已有60多年。1950年1月10日起,我国结束各大区邮资标准不一的情况,国内邮件寄递无论距离远近,没有"本埠"、"外埠"之分,信函资费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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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资标准 中国早期 1950年 县域 资费标准 上海市 邮件 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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