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创造性判断中相关证据的认定——评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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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琎,刘新蕾.浅析创造性判断中相关证据的认定——评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案[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8):8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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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琎 刘新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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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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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专利行政诉讼案,即"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发明专利无效及行政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推选为"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之一,该案是唯一入选的专利行政案件,同时该案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推选为"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10大案件"之一。该案涉及专利创造性的判断,在申诉程序中,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分别提交了14份证据和45份证据,上述证据涉及工具书、技术手册、行业标准、行政管理规范、专利实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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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技术证据 创造性 专利无效 复方制剂 联合用药 工具书 申诉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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