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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创造性判断中相关证据的认定——评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案
引用本文:毛琎,刘新蕾.浅析创造性判断中相关证据的认定——评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案[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8):88-91.
作者姓名:毛琎  刘新蕾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专利行政诉讼案,即"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发明专利无效及行政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推选为"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之一,该案是唯一入选的专利行政案件,同时该案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推选为"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10大案件"之一。该案涉及专利创造性的判断,在申诉程序中,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分别提交了14份证据和45份证据,上述证据涉及工具书、技术手册、行业标准、行政管理规范、专利实施许可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法院  技术证据  创造性  专利无效  复方制剂  联合用药  工具书  申诉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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