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超范围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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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芳,李翔,董凤强,丁德宝.关于修改超范围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8):9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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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芳 李翔 董凤强 丁德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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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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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对两个复审案例的分析,结合国内外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和认识,探讨了修改超范围的问题。提出了判断是否为"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时可考虑的情形和思路,从而引申到"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法律内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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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修改超范围 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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