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二分——先秦"吾""我"差异再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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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蓓.主客二分——先秦"吾""我"差异再探[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12(6):11-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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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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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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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先秦汉语中,第一人称“吾”“我”在使用上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吾”主要作为主体来使用,倾向于主观表达;而“我”主要作为客体来使用,倾向于客观陈述。前辈学者提出的“格位”说,只是“吾”“我”主客二分的特点在形式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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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秦 吾 我 主客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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