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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二分——先秦"吾""我"差异再探
引用本文:薛蓓.主客二分——先秦"吾""我"差异再探[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12(6):11-13,21.
作者姓名:薛蓓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在先秦汉语中,第一人称“吾”“我”在使用上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吾”主要作为主体来使用,倾向于主观表达;而“我”主要作为客体来使用,倾向于客观陈述。前辈学者提出的“格位”说,只是“吾”“我”主客二分的特点在形式上的表现。

关 键 词:先秦      主客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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