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的国家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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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少鹏.涂尔干的国家学说[J].政治思想史,2012(3):6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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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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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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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涂尔干不但扬弃了功利个人主义,而且抵制暴力论,在社会分工论的基础上,从历史的维度建构了国家起源论述。涂尔干所论国家的内容随社会分工以后各部分团结的需要而定,故国家作为一个道德共同体,不仅是社会的最高权威所在,而且是社会反思的机构。为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开出一条同步发展之路,涂尔干希望国家与社会其他部分相互沟通,并以职业团体作为中介实现国家与个人的持续交流,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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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涂尔干 社会分工 法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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