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资本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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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国俊.我国创业资本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行为[J].科技管理研究,200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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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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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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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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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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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以往创业资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当原有制度已形成相对完备的体系,适应环境的改变,需要向更新、更理想体系变迁时,应逐渐加大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的采用,以此来培育出一种能够"自律"的制度体系.强制性制度变迁向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转化,政府的功能应该定位于培养新制度需求的"第一行动集团".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双重激励作用,设立创业资本引导基金并培育创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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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业资本 诱致性变迁 政府行为 创业资本 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 创业文化 基金 引导 设立 激励作用 投资者 投资企业 鼓励政策 税收 第一行动集团 制度需求 培养 定位 功能 政府 的转化 制度体系 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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