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 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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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向全区各地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针对当前有些地方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引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教育部的《通知》指出:发展基础教育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地不得将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已经转让并造成公有资产流失、减损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公办学校闲置校产,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继续用于举办基础教育或社区教育机构;确需进行置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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