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李振陆在《江苏高教》2008年第1期撰文指出。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旨在通过示范性高职立项建设院校进行综合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如何建设。关键在于建设目标的定位。建设目标的定位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创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照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借鉴德国、新加坡等国的职教理念,结合建设院校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目标的定位进行了一些思考。一、按提高综合实力的要求建设学校。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统筹规划.有序建设,高位启动,全面提升,从而在办学理念、师资队伍、实践条件、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以及学生就业质量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以全面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二、按社会需求建设重点专业。在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基础”这一导向来建设重点专业,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传统专业,保护优势专业,合并相近专业,发展应用专业。挖掘新兴专业。构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能充分体现行业特色的专业集群,建立一个灵活、创新而又具弹性的教学系统。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扩展。及时调整职业技能训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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