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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科技管理体制
引用本文:唐彪.市委、市政府要求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科技管理体制[J].内江科技,1997(5).
作者姓名:唐彪
作者单位:内江市科委
摘    要:最近中共内江市委、市政府以内委发(1997)19号文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科技管理体制的意见》。《意见》根据我市实际,对建立和完善乡(镇)科委、设置村科技副主任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 l.建立和完善乡(镇)科委。 乡(镇)科委实行委员会制,由乡(镇)农业、企业、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置一名科技干部岗位承办日常工作。科委主任一职原则上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兼任。其组建方案,征得上一级科委同意后,乡(镇)政府行文批准并挂牌。科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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