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风”“雅”“颂”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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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安莲.《诗经》“风”“雅”“颂”分类[J].南都学坛(南阳师专学报),2000,20(4):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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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安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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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诗经》“风”“雅”“颂”分类,传统观点主要有“实用说”、“产地说”、“体象说”、“乐调说”四种,这四种观点分别揭示了《诗经》特质的一个方面,而不能作为划分风、雅、颂的统一标准。风、雅、颂的划分与编排当以内容的不同为标准,有关风土民情的归于“风”,事关诸侯、士大夫的归于“小雅”,事关周王的归于“大雅”,关于古低明王祭祀之法、颂扬之间、祈祷之辞的归于“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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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 雅 颂 划分标准 主要依据 诗经 风土民情 诸侯 土夫 周王 古代祭祀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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