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拘留,工资找谁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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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志峰.错误拘留,工资找谁要?[J].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6(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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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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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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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Q.我是云南昆明的一名中学教师,工龄15年。由于工作问题得罪过校长,在今年的人事制度改革中,校长找借口让我下岗。请问:劳动法规定,工龄10年以上即可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校长有权这样做吗?我准备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具体应该怎样做?我还可以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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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固定期限合同 拘留 工资 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争议仲裁 中学教师 云南昆明 劳动法规 合法权利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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