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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拘留,工资找谁要?
引用本文:鲁志峰.错误拘留,工资找谁要?[J].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6(1):41-41.
作者姓名:鲁志峰
作者单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摘    要:Q.我是云南昆明的一名中学教师,工龄15年。由于工作问题得罪过校长,在今年的人事制度改革中,校长找借口让我下岗。请问:劳动法规定,工龄10年以上即可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校长有权这样做吗?我准备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具体应该怎样做?我还可以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关 键 词:无固定期限合同  拘留  工资  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争议仲裁  中学教师  云南昆明  劳动法规  合法权利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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