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审美范畴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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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皓.书法艺术审美范畴刍议[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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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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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水师专校办!中文系8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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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表征,它以其特有的笔情、墨韵和实用、欣赏的双重功能,表现出了中国艺术最潇洒、最灵动的自由精神,展示出了历代书法家空灵的艺术趣味和精神人格价值。举凡艺术,都是籍外界事物来抒发情志,在真善美的意境上,兴起人们的敬穆与神往。每一种艺术,又都有着与它种艺术不同的特点、技能和审美规律。文学通过语言,舞蹈通过人体造型,音乐通过弦律,书法则是通过线条质感、节奏的疾迟、结构形式、章法布局、用墨的浓淡枯润等来表现。书法审美主要指欣赏和批评。欣赏较偏重于感性认识,是欣赏者对作品的感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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