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节目的审美教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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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学远.论电视节目的审美教育功能[J].声屏世界,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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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学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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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罗马美学家普罗丁说:“除非灵魂自身是美的,否则便看不到美。”灵魂自身的美,不仅指道德的高尚,而且包括对美的发现、鉴赏、理解和再创造的心理能力。培养受众这方面的能力,即对受众进行审美教育,是一切大众传媒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电视在审美教育方面,具有其他传媒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它融合了美术、摄影、戏剧、音乐、歌舞等多种艺术门类的表现手段,可以从视觉、听觉两方面向时传递美的形式,直接给人以感官上的愉悦。电视在我国日益普及,也为美育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因此,如何对观众进行审美教育,是电视工作者,尤其是电视剧、电视文艺编导们应当认真对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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