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敬老养老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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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化.古代的敬老养老法规[J].老年教育,2006(1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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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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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敬老养老,是我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历朝历代都制定了专门法规,维护老年人权益,严惩不孝行为。如:隋朝的刑律使将不孝列为“十恶”之一,对不孝行为予以严惩。其中列举的不孝行为包括:咒骂、告发祖父母或父母;祖父母、父母尚健在便分家;不尽力赡养父母;父母丧期之内,自作主张进行嫁娶;已知祖父母盛父母去世而隐瞒丧事不哀悼;祖父母、父母健在却谎报其已过世,等等。唐朝的法律也规定,对犯有“不孝”之罪予以重罚,如对殴打祖父母、父母之人将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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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代 祖父母 老年人权益 道德规范 敬老养老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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