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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浅析360诉腾讯垄断案
引用本文:张俊.论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浅析360诉腾讯垄断案[J].巢湖学院学报,2016(2):38-43.
作者姓名:张俊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233000
摘    要:互联网行业具有很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特性,这些特性对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执法的源头与基础,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主要考虑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界定方法有传统的合理可替代性方法、新兴的SS-NIP检测法等。360诉腾讯垄断案(以下简称3Q案)作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其判决结果在学术界有很大争议,笔者认为相关地域市场被定义为大陆、产品市场界定为网络用户客户端市场更为合理。

关 键 词:互联网行业  相关市场  反垄断  3Q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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