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制度转型的意义与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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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宗璋.我国司法制度转型的意义与问题研究[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0,12(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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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宗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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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中心,北京10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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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腐败,其根本原因不是司法人员的素质差和具体管理制度的缺陷,而是制度性的权力结构存在的缺陷,继而导致司法的腐败,即我国还没有真正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国家权利为本的司法制度,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公民权利为本的现代司法制度的转型,实现这一转型,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将是一个较长期而艰难的历程,目前在观念上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核心要明确,对司法、司法机关、司法权力等范畴的研究和认识要深化,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具有性质不同的法律要求更多加关注,对法律承认和平等地维护多元利益主体的新观念要树立,并处理好学习外国经验与保持中国特色的关系问题,以及扭转“非此即彼”简单类比的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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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 司法制度 司法改革 转型时期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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