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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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俊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J].高校理论战线,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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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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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法制司,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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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的政治性,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的科学性,作为协调统一的规范系统的统一性,以及作为不断完善发展的法律体系的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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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特征 政治性 科学性 统一性 阶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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