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法律化北大核心CSSCI |
| |
引用本文: | 张凤鸣.“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法律化北大核心CSSCI[J].图书馆,2018(5):6-10. |
| |
作者姓名: | 张凤鸣 |
| |
作者单位: | 1.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311121; |
| |
摘 要: |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现了"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法律化。具体标志是,明确了"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具有法律强制性和普遍性: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建设总分馆体系;县级人民政府是"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建设主体;以"因地制宜"为法定建设原则;实行相对集中的业务管理和统一的文献资源管理;以数字化、网络化为总分馆发展方向和时代特色。
|
关 键 词: | 公共图书馆法 总分馆制 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 法律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