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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箱
引用本文:明宏,董晓楠.政策信箱[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6):41-41.
作者姓名:明宏  董晓楠
作者单位: 
摘    要:对申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有哪些要求?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关 键 词:国家职业标准  等级标准  高级技师  技师  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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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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