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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文字”在《现代汉语》中的设制和位置
引用本文:刘文礼.浅议“文字”在《现代汉语》中的设制和位置[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6(1).
作者姓名:刘文礼
作者单位:巴盟教育学院
摘    要:高等院校开设《现代汉语》课,是从1954年开始的.当时根据现代俄语教学大纲制定出来的现代汉语教学体例,把教学内容分为语音、文字、词汇和语法四大部分.后来,又把修辞也放了进去,排列在后.直至今日,我们通常使用的现代汉语教材,仍没有离开这个框架.讲现代汉语课要谈语音、词汇和语法三部分,当然是必要的,因为语言本身就是由这三部分构成的.可是,我们又另外增加了一个文字部分,并且放在语音之后来讲,这种安排就有点不太合理了.如果说印欧语言这样讲,还有一定道理.如俄语、英语等,文字是拼音文字,先讲语音,再讲根据该语音拼写成的文字,然后讲词汇和语法,还算是说得过去.不过这样毕竟割断了语言本身三要素(语音、词汇和语法)的有机联系,这本来就不是很合理的编排.而我们的文字并不是拼音文字,是表意体系的方块汉字,也安排在语音和词汇中间来讲,这就更显得不伦不类了.语音是词汇和语法的物质基础,这是语言学基本的常识.现在把文字插在了语音与词汇、语法之间,很容易使学生觉得文字也是语言自身的一部分,至少象(?)(?)语音到词汇,语法的媒介物,尤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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