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代理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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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苗振林,琚顺兴.论票据代理的若干问题[J].许昌学院学报,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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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苗振林 琚顺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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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票据代理是指有权实施某种票据行为的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亲身实施该票据行为而由他人代为实施的一种票据法律制度。票据代理应具备如下特有要件:票据行为的代理人必须有票据代理权;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写明被代理人的名称;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票据的无权代理必备下要件:票据上须载有无权代理人自己的签名;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的代理行为的无瑕疵。衡量票据的越权代理应注意: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行为是由代理人所为的行为;越权代理人在票据上记载有代理人和本人的签章,而且一般记载有存在代理关系的文句;越权代理行为应当是没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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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票据代理 票据无权代理 票据越权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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