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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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沙顺利湖北省教育厅综治办
,李世龙.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初探[J].湖北教育,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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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沙顺利湖北省教育厅综治办 李世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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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教育厅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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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培养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自防能力,从2000年开始,孝感市孝昌县综治委为全县中小学配齐配强了法制副校长,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聘任、考核管理运作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格聘用程序 确保整体素质 学校法制副校长是政法干警,又是学校领导,其双重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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