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不应成为新闻报道的“鸡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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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义松.网络语言不应成为新闻报道的“鸡肋”[J].新闻传播,2006(8):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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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义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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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东北网络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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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两件事使网络语言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是3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另一个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公布的《2005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首次列举了网络语言使用频率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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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语言 新闻报道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国 政府文件 生活状况 违法行为 语言使用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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