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现象学》中诸意识形态转化的道路、原则和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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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荆晶.论《精神现象学》中诸意识形态转化的道路、原则和结构[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1):8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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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荆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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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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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与形成研究”(20FZXB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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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精神现象学》中诸意识形态转化的道路、原则和结构等仍有待进一步澄清。诸意识形态转化的道路是绝对、绝对知识或绝对精神本身之自我生成、自我展开和自我返回的过程,是事情本身的过程,是人类精神实现自身或返回到自身的过程,其开端就是绝对。诸意识形态转化的原则是意识(人类精神或绝对精神本身)自身提供检验自己的尺度。诸意识形态转化的结构是意识形态的整个序列按照它们的必然性向前发展,而这种必然性就是确定的否定,就是绝对精神本身成长的生命发展过程,就是辩证法,亦即自身实现着的怀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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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格尔 精神现象学 绝对 意识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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