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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法的本质——“用”
引用本文:刘善修,李海滨.构造法的本质——“用”[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3(8):61-63.
作者姓名:刘善修  李海滨
作者单位:1. 尚义一中,河北,张家口,076750
2. 张家口三中,河北,张家口,076750
摘    要:中学数学中 ,构造法解题已为常见 ,尽管教材中尚无“构造法”这个概念。用“构造法”解题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活动 ,开发学生智力 ,培养学生能力 ,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在解题过程中 ,根据问题的条件、结构等特征 ,创造性地构造出与之相关的数学形式 ,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这种以“构造”沟通已知与所求的方法 ,即为“构造法”。治学为用 ,构造法尽管表现为多种形式 ,但其本质终归一点——“用”。学不致用 ,如同不学 ,构造数学形式 ,就是运用数学形式 ,只有拿“用”的观念、思维和方法去指导和实施教学 ,才能用学了的概念、定理、公式来解决…

关 键 词:构造法  数学  创造性思维  三角函数  等式  方程  不等式  分式最值问题  解法  高中
文章编号:1009-010X(2003)08-00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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