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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界首例民事案写实
引用本文:冰如.中国教育界首例民事案写实[J].陕西教育,1994(3).
作者姓名:冰如
摘    要:1993年11月5日,甘肃天水市秦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就姚来春、何灵芳诉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人身侵害赔偿一案开庭。七日后,其判决如下: 被告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和直接当事人——该校教师罗华总计赔偿人民币3640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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