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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名(明)状
摘    要:名,义为“用语言叫出或说出”;状,义为“描绘”、“形容”。“不可名状”,原作“难以名状”,语出《老子·第十四章》:“其上不瞰,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后世将“不可名状”作为成语,表示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明”没有“用语言叫出或说出”的含义,故不可写作“不可明状”。

关 键 词:语言  “明”  形容  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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