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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文书档案永长混排为好
引用本文:高荷芳.县级机关文书档案永长混排为好[J].山西档案,1998(6):29.
作者姓名:高荷芳
作者单位:032700,和顺县档案馆
摘    要:《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县级机关需要长期和永久保管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10年左右由县档案馆接收.这就是说,县级机关,永久、长期档案进馆,短期档案不进馆.为使应进馆档案顺利进馆,综合档案室档案的分类必须把进馆档案与非进馆档案区分开来.为此,文书档案的二级类目应按保管期限分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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