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对我国新商标法第一条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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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雨峰,王玫黎.论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对我国新商标法第一条的质疑[J].池州师专学报,2002,16(4):37-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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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雨峰 王玫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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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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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目的乃是一部法律的金字塔顶。我国新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贯彻计划经济的产物。纵观世界各国的商标法律,多数国家都没有把“商标管理”作为立法目的。相反倒不难看出其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商标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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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目的 商标法律 商标权人 商标管理 立法宗旨 中国 世界各国 计划经济 消费者 利益 |
文章编号: | 1008-7710(2002)04-0037-04 |
On the Legislative Intent of Trake Mark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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