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政党意识形态向社会意识形态转化的意义与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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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殿林.论执政党意识形态向社会意识形态转化的意义与压力[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2,28(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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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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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现代科技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安徽合肥,23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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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YJA710004;11YJA7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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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意识形态的实践性意义凸显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执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有着区别:从意识形态的主体、意识形态的表达和意识形态的地位等方面看,二者都需要明确区分.严格区分执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意义在于:执政党意识形态向社会意识形态的转化关系到其社会整合功能的实现;关系到意识形态在社会结构中的比重;关系到执政的合法化资源能否得到充分的利用;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构是否顺利.但这种转化却不会自动实现,而是存在着一定的压力:外部环境的变化、社会基础的变化、意识形态发展内在动力的变化都给执政党意识形态转化为社会意识形态带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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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政党 意识形态 社会 社会成员 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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