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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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文艳.论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J].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6,17(2):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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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文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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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青海西宁,8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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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则已从民法的一般原则扩展到商法的领域,在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表现为最大诚信原则。如果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都将会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者无效。就被保险人而言,主要体现为如实告知和履行保证,就保险人而言,体现为弃权和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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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实信用 弃权 禁止反言 保险合同效力 |
收稿时间: | 2006-02-28 |
The Effect of Maximum Honesty Principle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Insurance Con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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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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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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