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等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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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维荣,约瑟夫·布朗.美加等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J].教育科学,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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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维荣 约瑟夫·布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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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116029(王维荣),[美]伊利诺斯州立大学(约瑟夫·布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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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傅维利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师范司《面向21世纪中、高等师范学生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的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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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职业道德一般称为职业伦理(Professionalethics)。教师职业伦理规范是关于调节教师工作所涉及的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教师所涉及的工作关系主要包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同事(与教师个人和与教师集体)的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又由于教师职业的特点,有些教师伦理规范也把教师与知识、学术的关系列入其中。现在就让我们分别讨论一下美国、加拿大等国关于上述关系的规则的内容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通过与我国师德的观念的对比,从而对我国师德规范的建设以及师德观念的转变提供借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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