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保教呵护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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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春燕.科学保教呵护成长[J].湖北教育,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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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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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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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儿童的需求 儿童是学前教育的最大当事人,只有以儿童的视角看待问题,才能了解科学保教活动中儿童的需求。 基本的人权。这种生命的权利在儿童身上最首要的体现是获得照料和保护的需要。每个儿童都有发展的权利,儿童的发展一日千里,身心不断成熟,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有相应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每个儿童都有学习的权利,儿童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来获得相应的发展,他们有权利获得主动学习的意识和有效学习的方法。儿童有游戏的权利,他们需要通过游戏来释放天性,体验成长的快乐。不给儿童提供游戏的时间、空间,不给儿童管理自己游戏的权利,就培养不了能够管理自己游戏的儿童。儿童有“承担责任”的权利(包括在自我服务、家庭生活、劳动等方面承担责任),儿童只有在不断获得承担自我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生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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