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异——吸油烟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代理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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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妙春.大同小异——吸油烟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代理纪实[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4):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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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妙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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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由何总是上海A油烟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的创始人。2009年11月9日,何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称"专利局")提出名称为"油烟净化机(13)"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外观专利(下称"涉案专利")于2010年7月7日被授权。2012年7月因企业发展需要,何总将涉案专利权转让给了A公司。然而,自涉案专利授权之日起何总便发现A公司的竞争对手上海B有限公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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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权人 吸油烟机 油烟净化 外观设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 企业发展需要 外观专利 整体视觉效果 侵权产品 专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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