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县级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不合格不能评为教育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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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新军.湖南对县级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不合格不能评为教育强县[J].湖南教育,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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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新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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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教育:下旬》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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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5日下午,湖南向社会公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9]2号《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的文件。文件决定,从2008年至2012年,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120多个县市区职业教育工作的首轮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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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评估 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强县 湖南 人民政府办公厅 督导评估制度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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