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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态
引用本文:王中国.论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态[J].华章,2012(27).
作者姓名:王中国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摘    要: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是抽象危险犯理论在刑事立法中的运用.醉酒驾驶行为损害了道路通行安全的保护条件,行为人对伴随醉酒驾驶行为而生的危险结果有一定认识并对其发生持放任态度,在罪过形态上应为故意.

关 键 词:危险驾驶罪  抽象危险犯  罪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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