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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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国军,徐风美.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J].青年记者,2008(9):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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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国军 徐风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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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栖霞市广播电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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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新闻作品中存在有侮辱和诽谤的内容.新闻诽谤即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损害了他人名誉;新闻侮辱即新闻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损害了他人名誉.①具体形式主要有:新闻事实完全失实、凭空捏造;采访时只听取一家之言、未对情况进行核实而造成新闻报道的主要事实失实;报道内容真实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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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内容 侵权责任 抗辩事由 新闻侵权 新闻作品 新闻报道 侵害名誉权 新闻单位 新闻媒体 主要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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