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家族门第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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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文民.刘勰家族门第考论[J].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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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文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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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莒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山东莒县27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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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定南北朝时期某个家族的门第士庶问题,史学界的共识是:政治上至少连续三代人中有两代官职在五品以上者;文化方面,家学渊源深厚,诗书继世。以此两个条件衡量,刘勰家族为士族门第。根据南北朝士庶不婚的社会制度,考察与东莞刘氏通婚的家族,皆为士族门第,可证刘勰家族为士族门第。“奉朝请”、“丹阳尹”和“吴郡太守”等职,只有士族子弟才有资格任其职。刘勰家族中的成员曾任其职,可证刘勰家族为士族门第。以“家贫”、“寒士”等材料否定不了刘勰的士族身世。《宋书·刘穆之传》:“刘穆之……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一语的记述是可靠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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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刘勰 家族门第 家族文化 家族经济 |
修稿时间: | 2007-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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