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学教学改革思路 |
| |
引用本文: | 郑孟状,俞德鹏,张炳生.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学教学改革思路[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24(5):87-90. |
| |
作者姓名: | 郑孟状 俞德鹏 张炳生 |
| |
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司法改革必然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教学设施和教学手段、教学管理机制和教风等等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平台”加“模块”是一个具有优势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法学核心课程、基础课程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以宁波大学法学院新尝试的实验教学方法、以“改教分离”为核心的考试方法改革为例,提出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的基本思路。
|
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法学教学 教学改革 教学方法 考试方法 人才培养目标 课程体系 |
文章编号: | 1008-0627(2002)05-0087-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26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