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风好讼的成因分析 |
| |
引用本文: | 许怀林.宋代民风好讼的成因分析[J].宜春学院学报,2002,24(1):50-57. |
| |
作者姓名: | 许怀林 |
| |
作者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江西,南昌,330027 |
| |
摘 要: | 宋代社会盛行诉讼,尤其是经济与文教比较发达的江南地方,关于财产权益等项的民事纷纷多演变为诉讼,向官府求取公正的裁判。为此,民间出现关于法律知识的教学,帮助进行诉讼的服务性活动。促成讼风的原因,有官吏的违法徇私、豪强的欺诈剥夺、经贸活动的频繁以及文化教育水平提高等多种。对尚讼的现象有两种议论,一种认为这是民刁顽,“难治”;另一种则认为是民知法,“易法”,难处在于政不廉,法不平,“在上者自紊其法”。纵观古今,健康的诉讼活动,是有法可依的一种进步的表现,是民众信任政府,愿意接受官吏裁决的表现。同时,诉讼的展开,也有利于抑制吏治腐败。如果民众争端不由官府排解、解府失去权威,那么社会危机将会更快蔓延开去。
|
关 键 词: | 宋代 民风 好讼 成因分析 诉讼 |
文章编号: | 1671-380X(2002)01-0050-08 |
修稿时间: | 2001年11月23 |
An Analysis of the Causes for People's Lawsuit Fashion in Song Dynast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