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等三方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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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根据三部委部署.从2009年至2010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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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培训计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业技能培训 返乡创业 转移就业 社会保障部 大学毕业生 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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