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偷东西被公示 名誉权受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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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东岳.小学生偷东西被公示 名誉权受侵[J].中华家教,2015(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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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东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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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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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颜主任:您好!我9岁的儿子是一所小学的学生。半个月前,班里的一名同学借给我儿子一辆高级玩具赛车玩时,不慎被我儿子摔坏。因该同学不依不饶,而我儿子又不敢向家里要钱赔偿,无奈之下,想到去学校附近的一家玩具店偷一辆赔给同学。店主发现后,将我儿子交送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随即报告给校领导。为了对我儿子加以教育,也为了警示其他学生,校方将我儿子偷盗一事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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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格尊严 承担民事义务 一所 民法通则 法律保护 行为违法 七条 点名批评 因果关系 美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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