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民间组织的定位——基于“公共领域”理论的思考
引用本文:周强.中国民间组织的定位——基于“公共领域”理论的思考[J].学会,2011(5):15-20.
作者姓名:周强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    要:中国民间组织发展遇到的最大问题在于定位不明,从而导致其外部管理和内部运作的各种弊端。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应从两个方面来重新定位民间组织。首先,民间组织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其次,民间组织必须保持其相对于政府组织的独立性。民间组织应以非政府性、多样性、非决策性以及其直接来源于社会为目标来继续发展。同时,还要警惕来自于权力和现有体制的压制和扭曲。

关 键 词:民间组织  公共领域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