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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引用本文:于承武.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4).
作者姓名:于承武
摘    要:“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见《论语·泰伯》篇。郑氏曰:“民,冥也,其见人道远;由,从也。言王者设教,务使民从之;若皆知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郑氏认为民皆愚顽,所以,王者设教,只要他们跟从,不须知道本末。这种解释和孔子思想不相符合。《子路》篇记载,孔子适卫,冉有仆。孔子回答冉有的问话说,“民庶”之后,要“富之”,“教之”,没有认为民愚顽不教的意思。西晋何晏《论语集解》修正了郑氏的解释。他说:“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知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何氏采用了战国时期对民的相当流行的看法。如孟轲说:“行之而不著焉,穷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孟子·尽心》下)《中庸》也说:“百姓日用而不知。”朱熹《论语集注》承袭了何氏的解释略有更益。他引用程子的话说:“圣人设教,非不欲家喻户晓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耳。若曰圣人不使民知,则是后世朝四暮三之术,岂圣人之心乎?”近人也相信这种解释,如钱穆《论语新解》说:“民性不皆明,有智在中人以下者,故有不可使知也。若在上者每事於使民由之之前,必先家喻户晓,日用力于语言文字,以务使之知,不惟无效,抑且离析其耳目,荡惑其心思,而天下从此多故矣。”徐英《论语会笺》说:“盖政令之推行,有不得不然者,势也。政令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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