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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公有制的另一种实现形式”——专访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
引用本文:申欣旺.“民营经济是公有制的另一种实现形式”——专访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J].中国新闻周刊,2012(21):66-67.
作者姓名:申欣旺
摘    要:国有企业是骨架,民营经济是血液、肌肤,一个人不能够只有骨架,还必须有血液有肌肤,这样才健全刘永好评价他自己,在过去三十年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农业,一是非公(经济)。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全国政协委员之一,他直接推动了民营经济36条(全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极大拓展了民营经济生存空间。近年来,关于"新36条"话题的讨论使得民营经济的命运又一次被提出来,我们亦就此话题对刘永好进行了专访。中国新闻周刊:民营经济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了,你如何评价其发挥的作用?刘永好:通常大家都说民营企业在解

关 键 词:民营经济发展  实现形式  刘永好  公有制  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  新闻周刊  国有企业  专访  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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